花垣县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训诫活动
2024-10-21 09:36: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全必艳 | 点击量:72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全必艳)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和身份意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10月17日,花垣县司法局组织3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训诫活动,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花垣县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此次训诫的对象为平时纪律松散、服刑意识较差及存在违反信息化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活动中,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从社区矫正工作的理念和目标,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监管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县法院刑庭干警结合法律法规从缓刑期间注意的事项,剖析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再次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县司法局副局长通过4个身边案例,告诫大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珍惜社区改造的宝贵机会,坚决杜绝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训诫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就在矫正期间产生的问题和对法律法规的疑惑举手提问,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答疑。活动最后,3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公益活动。

通过此次集中训诫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绷紧了矫正之弦。下一步,花垣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训诫和个别教育,切实预防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事件发生,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